| 省监察厅派驻监察专员办公室(监察室)职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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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9-03-17 10:20 文章来源:河北商务编辑部 |
| 文章类型:原创 内容分类:新闻 |
1、监督检查驻在部门及所属系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省委决议,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执行国务院、省政府决 定、命令的情况。
2、监督检查驻在部门党组和行政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维护党的政治纪律,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选拔任用领导干部,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廉政勤政的情况。
3、经批准,初步核实驻在部门党组和行政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违反党纪政纪的问题;参与调查驻在部门党组和行政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违反党纪政纪的案件;调查驻在部门其他典型案件及重要案件。
4、协助驻在部门党组和行政领导班子组织协调本部门及所属系统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5、受理对驻在部门党组织、党员和行政监察对象的检举、控告,受理驻在部门党员和行政监察对象不服处分的申诉。
6、承办省纪委监察厅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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